公司简介
服务范围
价格及连结
客户需知




 

  1. 客户如需更改选择月费项目或取消服务,请提早一个月前以书面通知我司,更改后之月费价格会在下一月结单内调整。
  2. 如因本公司失误而导致 贵公司之对象损坏或遗失,本公司赔偿之金额最高不超过港币$500.00。除了上述$500.00 外,本司概不负责所有其它损失,尤指间接损失,但因天灾、不可抗力、被劫或易碎物品,本公司恕不赔偿。
  3. 本公司之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星期六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 ; 星期六下午,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休息。当天文台发出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收件及送件服务暂停。
  4. 本公司一切服务账目将于月尾结算,贵客户请于月结单发出后7天内缴付,如未能在7天内缴付,本公司有权加收百分之十之附加费作为本公司的算定损失,多谢合作。
  5. 贵客户只可预早一个月的书面通知或以一个月之代通知金的方式取消速递服务。在取消服务后,贵客户须立刻清缴所有欠款。
  6. 除天灾或不可抗力之情形下,本公司承诺于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一时前收到之订单将于同日下午七时前送抵目的地 ; 下午一时至六时收到之订单将于翌日下午一时前送抵目的地 ; 星期六下午一时前收到之订单将于翌工作日下午一时前送抵目的地,如本公司未能按上述承诺将订单按时办妥,该次订单将不收费用。
  7. 为更有效地处理 贵客户之订单,每名客户都设有客户编号。请于托运书上详细填写 贵公司之名称、地址、联络人、客户编号及电话号码。
  8. 所有报关档,本公司将安排于星期一至六上午办理,请于政府设定之限期前提供报关所需档。客户需负责因过期而导致的政府罚款。
  9. 所有交付物品 (空运) 按实重或立方重高者为收费标准, 计算方式: 长x 宽x 高÷6000=公斤 (海运及陆路运输按÷12000) , 收费按本公司报价为准, 收费如有更改, 不另行通知.除非有特别协议, 此收费不包括进出口关税及其它税项。
  10. 本公司有权保留,拒绝及放弃运载任何人或任何公司之物品及对在运载过程中之延误,均不作任何保证及责任。
  11. 贵重物品必须在寄件时说明并自行购买保险,本公司可代买货物保险,以货价1%计算。
  12. 付款方法: 银行/网上转账,户口号码: 汇丰银行: 400-548509-001  或 恒生银行: 773-714076-883 付款后请将收据或网上转账编号传真至(852) 8147 0155或电邮至 info@astglobalexpress.com,并注明您的账单编号或客户号码。以支票付款: 抬头请写“ 标准全球快运有限公司”并于背后写上您的账单编号或客户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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